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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文:黎煜昌先生千古
发布日期:2014/8/8  浏览次数:3546

祭文:黎煜昌先生千古

——在开封大相国寺为黎煜昌教授超度亡灵

 

作者:张星水

 

 

黎煜昌教授,祖籍广东番禺,1933年12月8日出生于云南思茅,少年时代的黎煜昌背井离乡,颠沛流离,历经国家的战乱之苦和动荡时局,先后漂泊辗转于云南思茅、四川万县、陪都重庆、古都开封和古城北平。1949年之后,青年才俊的黎煜昌满怀着建设祖国的美好憧憬考入中央公安干部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前身)学习深造(首任校长是罗瑞卿),毕业后成绩优异的黎煜昌被分配到公安部八局工作,后来又被调到国务院外国专家局保卫处工作,经年之后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0年黎煜昌从北大毕业之后被分配到地处祖国西北边陲的新疆伊犁地区从事司法审判工作,先后在伊犁地区哈萨克自治州法院和伊犁地区中级法院担任审判员和庭长,义无反顾地为祖国的大西北建设付出了半生的心血和宝贵的年华。1980年,在新疆伊犁整整工作了二十年之久的黎煜昌在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进修之后被调到中央第二政法干校(当时校址位于河南济源)担任教授,并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为许多遭遇冤屈的当事人出庭代理辩护和申诉冤情。数年之后,黎煜昌自动放弃了返回北京任教和重回广东老家的工作机会,于1985年调入河南大学任职,从此一直工作到退休,先后担任河南大学教授,法律系副主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职。黎煜昌为人光明磊落,正直豁达,淡泊名利,善良淳厚,急公好义,乐善好施。生前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科研教学之余还从事兼职律师代理活动,可谓弘扬“知行合一”实践精神的法律人,多年来为了振兴河南的法治建设和教育事业呕心沥血,殚精竭虑。尤其是吾回想起亲历往事:黎煜昌教授2007年12月来京参加由京鼎律师事务所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共同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和人权保障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时候的会议情景,至今历历在目,黎煜昌教授的音容笑貌和举止谈吐令吾难以忘怀,一个多么慈祥谦和而不失睿智的法界前辈,颇具儒雅的君子风范和豁达的长者胸襟。呜呼!时光恰如白驹过隙,转瞬之间一切峥嵘往事已然成为斑驳历史,黎煜昌教授竟不幸于2011年3月15日清晨六点在河南开封因患癌症不治辞世,享年78岁。闻听噩耗之后,吾受家父之托(与黎煜昌系建国初期中央公安干部学校同学),亦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法律系主任崔敏教授之托(崔敏与黎煜昌系北京大学同学,同届同班同学之中还有后来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先生),专程前往开封为黎煜昌伯伯追悼饯行,吾怀着悲痛的心情在开封市殡仪馆参加了黎煜昌伯伯的追悼会和遗体告别仪式,沉痛悼念黎煜昌伯伯的不幸逝世,惆怅追忆黎煜昌伯伯的人生事迹,深切缅怀黎煜昌伯伯的嶙峋风骨,为其守灵送行生命的最后一程,并向与黎煜昌伯伯夫妻相濡以沫、患难与共、风雨同舟五十载的夫人李秀霞女士(原籍北京,李秀霞亦是一名慈悲善良、虔诚礼佛的佛教居士)及其子女等亲属表示诚挚的慰问。心情抑郁的笔者于会后专程徒步来到具有千余年悠久历史的开封大相国寺为生命历程蹉跎坎坷的黎煜昌伯伯祈祷:燃香三注,焚香叩首,默诵经文,超度亡灵。佛曰:生死皆虚妄,生死即涅槃。但是,毕竟世俗常人之心非佛,故辛弃疾曾曰:此身遗世真容易,欲世相忘却大难。呜呼哀哉,高风亮节的法界君子士大夫:黎煜昌千古不朽,万古流芳!尚飨!

 

晚辈 张星水 2011321 追记于北京海淀紫竹院。

 

附注:2007年12月,在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和人权保障国际学术研讨会上,黎煜昌教授也出席会议并作了精彩纷呈的发言。

 

http://news.idoican.com.cn/zgcjxwb/html/2008-01/14/content_2417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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