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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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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力量

         2004-7-24 12:21:34                   

    作者:苏丹丹 曾艳

      
        张星水简历
      1967年生于山东青岛。
      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之后分配进入司法部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先后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投资部和业务部从事法律工作。
      1996年调入北京中联律师事务所;1998年与他人共同创办北京中仁律师事务所;后毕业于美国Temple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年创办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并任首席律师。
      2003年与许志永、朱久虎等人组成法律辩护团,介入孙大午案。
      2003年被《法制日报》及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3年度全国10大律师新闻人物。
      同时兼任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该中心主任为许志永博士,名誉顾问是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理事为滕彪博士和俞江博士)。
      中国民主建国会党员。
      肖像追日

      张星水的前额,张星水的笑,张星水的脸,不具任何的棱角。
      他说过,他不是斗士。
      只是,他把所有扰人的头发统统都甩在脑后,前额宽敞明亮,无畏的智慧在那里闪闪发光。所以他胆敢扛鼎问天,能够力挽狂澜。
      张星水理解孙大午,因为他站在法律之外,也许法律最本质的东西必须在法律之外寻找。他说:“法律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人类社会应有超越法律的更高境界追求。” 孟德斯鸠早已透露,法律和哲学的精髓深深相通。
      我们又何妨说他们正在追日呢?太阳以西,未尝没有永恒的光明。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
      随他去吧,既然神总是在用讽刺的眼光看着人类。
      夸父追日,也是幸福而去。他随身携带的木杖,化作了绿叶茂盛、鲜果累累的桃树林,人们说,那是夸父留给后世的理想追求者们于漫漫长路中遮阳蔽雨,充饥解渴。
      谁说我们不需要那样的昭示,就算新一代的成长晃晃悠悠,支离破碎,一塌糊涂。

      扛鼎问天,力挽狂澜,张星水并不孤独。
      2003年,中国深深动容,为了那些名字,那些维权的勇士们。
      力量所在,必将穿破坚冰。
      也许泪流满面,也许抖擞精神,也许尚在追问,然而依旧前行。
      因为,总有一种力量……
      正义的力量“通过孙大午案件,我感觉到正义形成的合力是多么巨大。”
      ——孙大午被判缓刑四年,依然有罪,但你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样的结果,就你个人来说,是否满意?

      张:有人说这样的结局是双输,我不同意。就法律来讲,在中国,我认为是双赢。通过孙大午案件,我感觉到正义形成的合力是多么巨大。这些正义的力量包括专家、舆论、媒体、网络、法律辩护团和民营企业家,大家的联合形成了一种合力,而这股强大的合力导致原来想整孙大午的背后力量最终不敢露面,并最后达成妥协。虽然中国没有辩诉交易制度,但我觉得孙大午这个妥协就是通过辩护交易达成的,这是力量对比的妥协。

      (注:辩诉交易又称辩诉协议,它是指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院开庭审判之前,对被告的定罪和量刑进行协商和讨价还价,检察官通过降低指控或向法官提出减轻量刑的建议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一种活动。)
      ——在你和许志永之前,北京的一名律师朱久虎已经介入,你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获知孙大午案,又为什么毅然介入?

      张: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听报告时,我认识了原《中华英才》记者杜兆勇,在孙大午出事之前他曾采访过孙大午。他告诉我河北徐水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出事了,需要法律援助。而许志永在北大就听过孙大午关于三农问题的报告,印象很深。出于对三农问题的共同关注,我和许志永商量,应该站出来替孙大午说话。一直以来,我和许志永都非常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既包括含冤受气打官司的人,也包括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他们并没有享受到政策贷款平等的保护,贷款融资渠道往往不畅通,白手起家已是非常艰难,有时候却还受到政府的打压和歧视。
      ——你其实是一个民权律师。你个人履历上有一句话显得很显眼: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状况充满了关注与同情。是一种打抱不平的情绪吗?

      张:我从小就有一个特点,喜欢打抱不平。如果我看见一个很弱小的人被一个很强的人欺负或者说小孩被大人欺负的时候,我是非管不可的。我特别同情弱者,小时候最喜欢读的书就是《七侠五义》和《水浒传》。我欣赏宋江这样的人,既不滥杀无辜又匡扶正义,还在生活中经常周济弱者。
      ——你曾经也替圆明园画家村原来的村长严正学打过官司。一开始是民告官,后被政府劳教两年,之后又控告公安局对他进行殴打,这也是轰动一时的案子。后来严送了你一幅画,并题词:扛鼎问天,力挽狂澜。你怎么理解?

      张:替天行道。不是替谁行道,而是主持公平正义,替老百姓说话,替天下说话。
      ——“替天行道”这样的词如今快要听不见了吧?

      张:当今的中国社会确实需要有良知的人站出来替天行道。我欣赏宋江,还因为他最终实现了从小我到大我的转变,从原来周济周边的弱者给予无偿帮助,到后来在梁山泊提出“替天行道”——替天下苍生主持公道,这是一个思想的转变,从量变到质变。
      ——这种强烈的锄强扶弱情结是源于曾遭受过不公吗?

      张:不是。我父亲虽然曾在安徽五七干校接受过好几年的劳动教育,但并没有受到特别不公的待遇。4~6岁时我也在那儿待过。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到了安徽,周末坐车到街上赶集的时候,才感觉到中国的农村是多么贫困。满街都是光着屁股的小孩,很多和我同龄。当时我就想,农村孩子怎么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虽然自己的衣服也打着补丁,感觉到农村与城市的等级之分,印象很深。后来上中学上大学的时候,体验就更深了。社会上很多人因为弱小而无助。我就开始想是不是能把自己的精力用于帮助别人。
      父亲过去是抗美援朝志愿军空军的飞行员,后来一直在公安系统和政法系统工作。他是个很正直的人,这也许也给了我影响,让我很早骨子里就有了一种正义的责任感。
      信仰的力量“我很难相信一个胸怀国家的人没有信仰!”
      ——《水浒传》里,宋江能与官府朝廷共处,也能跟农民兄弟包括像李逵这样杀人不眨眼的不法之徒保持良好的关系。其实他是最大的妥协者。现实中,你也交游广阔,善于协调关系。但是孙大午却正好栽了这个跟头。也许你同情孙大午,但是,你还理解他吗?

      张:理解。说理解是因为我们理念相通。传统“仁德”儒教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宋江。而大午集团的敬儒池也让我印象深刻。中间大堂拜着孔子,旁边站着他的两个弟子,子路和子贡;右侧供着夜读春秋的关云长,左侧供的是岳飞。敬儒池后面是一个关于中国历史的长廊,从盘古开天地到辛亥革命再到中华民国建立,中间是孙中山的塑像。孙大午实际上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好人。一方面,他讲究儒学思想,孔孟之道提倡的仁义道德、忠义礼智信,礼义廉耻他都讲;另一方面他又信奉共和思想,推崇孙中山的民主共和、三民主义、五权分立思想。给我的感觉,他是很有思想、很有内涵的企业家。他“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生存为发展”,其他企业家都觉得奇怪:你不以盈利为目的,你做企业干吗?企业家都追求利润最大化。
      当然,他还是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毕竟你是在中国目前的这种体制下做企业,企业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政府,民营企业要寻求发展,资金的解决就要依赖于银行,而银行绝大多数是政府的银行。他不是不懂中国国情,只是有股清高,是一个“另类”。

      ——你一直信仰佛教,同时对中国的儒教深感兴趣,如今又信仰基督教,信仰不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吗?
      张:但信仰绝对不是互相对立的事情。我观点的形成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最初,像大部分的中国孩子那样,我相信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河南大学的四年,因喜欢武术而常去嵩山少林寺,师从住持释永信从而信仰佛教,后来受朋友们的影响接触基督教。对于中国儒教的兴趣则是由来已久,现在我还经常和新西兰的弟弟打电话谈《二十四史》和新儒教的问题。其实任何一个宗教,都是“修行”二字,并且让我在积极入世与消极处世之间得以平衡。也许正因为我真的是善于妥协的人,所以在我眼里没有任何根本的对立,宗教间的相同之处即是精华:与人为善、自我修行、济世救人……善与忍,心才平和。其实,妥协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智慧。
      ——所以当你接触到林肯、曼德拉、马丁·路德·金、圣雄甘地等人的传记时,你找到了更具强大力量的信仰。

      张:我最崇拜的是圣雄甘地,在英国,他接受了法律教育成为职业律师,回到国内便由一个穿洋装的职业律师变成一个赤脚的独立斗士。他的性格里既有斗士的一面,也有妥协的一面,所以主张非暴力不合作。某种程度上他和宋江有相通之处,具有威望,爱国,不愿意以暴力对抗政府。我和许志永都非常崇拜这些人,我们都具有相同的职业背景。1999年,我在美国留学攻读法学硕士主修侵权法。那时,我去了林肯纪念堂、蓄奴严重的几个州以及美国首任首都《独立宣言》起草地费城,对美国的治国理念和法制社会有了深刻的了解。回来后,我传统的儒学思想有了转变,增加了民主、法制、宪政的思想,从自由的朴素主义向宪政主义过渡。可以说我的宪政思想是从美国回来后形成的,这恰恰是我和许志永的结合点。
      ——许志永、滕彪和俞江三博士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提起违宪审查的动议,其维护民权的斗士姿态也是很明显的。你们的相识与合作是否源于这样相同的理念?

      张:对。三博士的新闻是由我政法大学同学《中国青年报》法律版记者崔丽首发的,而我也一直关注此类案件。所以我通过崔丽与许志永取得了联系,谈话间非常投机,相见恨晚。因为我们都非常关注弱势群体,说白了就是民权。民权就是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说大了就是生存权、发展权。

      理想的力量
      2001年,张星水回国后创立京鼎律师事务所;2003年,他与许志永共同成立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研究中心。

      “鼎”,取义国之重器,三只脚,三权分立,权力制衡;“阳光”寄意公开,让宪政之道暴露于阳光之下。就是这么两个词,构筑了张星水们的理想。
      ——你们的理想是走宪政之道,什么是宪政? 
      张:宪政的实质就是权力制衡,它是由人民设计很好的规则,制衡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立,互相制衡,制衡是为了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权力,而宪法是人民权力的保障。
      ——在这个时候提出宪政,意味着什么?

      张:2003年出了三个很重要的案子,而这三个案子都和宪法有关。SARS案子,蒋彦永站出来说你不能欺骗公民,国家有义务将真实情况向国民披露。这就是说,你剥夺了宪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违宪。孙志刚案件涉及人的权利、人的尊严,许志永他们站出来说这条法律错了,为什么错了?收容遣送错了,你剥夺了公民在宪法中赋予的人身尊严、财产尊严,你的随意逮捕侵犯了公民不经过审判不得被随意限定人身自由的权利,另外还有人身的迁徙权。这就是说该法破坏了宪法的准则,违宪。孙大午案件,我和杜兆勇、胡星斗、许志永共同认为国务院247号令《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错了,因为你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和组织企业法人平等的保护权,为什么民间的融资计划被认为是违法的,而民间到银行里交就被认为是合法的。所以我们认为只有法律站出来说你哪里错了,哪个法律违宪了,哪个政府行为违宪了,才能有民主将来的发展。许志永14岁就在日记里写道:“我将来的使命是为全体中国人民效劳。”杜兆勇在20岁时就开始研究宪政,我也认为中国未来的民主之路将从违宪审查突破。
      ——介入孙大午案件之时,你们是否信心十足?

      张:介入时候,我和许志永是比较有信心的。孙大午这个案子的确是个非常好的素材,它恰恰暴露了两个问题:一个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问题,涉及到民营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暴露了农民的待遇问题。孙大午本身就是一个农民企业家,相当大程度代表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他在农村问题、农民待遇和农村政策方面又有独到见解。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案子是个非常好的切合点,让我们能够提出法律上的热点。如果我们没有信心就不会两次向全国人大上诉。我觉得,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地站出来,向政府、法院、某些势力和看不见的黑手说,“你错了”。也许,按现有的法律你是对的,但你违背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振臂疾呼的时候,有英雄的意气吗?

      张:没有。不仅没有,而且我们认为我们就是老百姓,就是公民。公民就应该站出来说话,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只有将公民的权利汇总起来形成一种力量,才能够与某些强权形成制衡。民间的声音太弱了,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阳光宪道”就是一个选择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个案进行法律援助、推动中国法律人权进程的机构。按照社会学家的划分,目前中国处于后集权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化的过渡阶段;而你们将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最幸福的第一代公民。

      法律的力量
      “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用理性的声音跟政府对话。我们的保护伞是法律,我们的盾牌是法律,我们手里拿的剑还是法律。”
      ——近年来,法学界人士走到了公共生活的前台。中国主流社会的历史舞台上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身影。2003年,他们的力量有目共睹,为什么会是他们?
      张:恰恰是律师身份的特殊性,才决定和造就了律师和法律共同体这个阶层在中国将来民主宪政道路上的重要作用。一切依法行事,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民权的代言人,我们是律师,有激情感性的一面,更有理性的一面,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我们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种种障碍和风险,但还能按照我们的设计思路走,始终保持个体完整性的原因。
      ——从什么时候开始起,你意识到法律作用的巨大?
      张:这些年我代理了很多弱势群体案,包括严正学民告官。在私权力和公权力抗衡的时候,我发现私权力是多么的弱小,灭掉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当时我就认为必须得有私权力的代言人站出来。未来的中国公权力和私权力必须达成一个平衡点。中国的公权太强了,私权太弱了。如何突破?只有通过法律。法律突破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个案突破,一个是立法突破。个案突破就是孙大午等案的突破,立法突破就是我们不停地呼吁国家废除僵化的旧法,变革法律,不停地向全国人大上书。
      从那时开始我就发现法律的重要,而我们没有发挥出它的潜能。我们把它发挥到极至,就是违宪审查,置一切的不公于死地。在中国这种国情下,我认为能成就事业的是法律派。
      ——你算是律师群体中理想主义较为浓重的一个吧?
      张:我的确不是个安分守纪的律师,喜欢广交朋友,也常常感到社会的不公。印象中的成长环境是灰色的、冷酷的,没留下什么美好的东西。律师多数属于中产阶级,是脱离于政府之外的独立的民间力量,可以算作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对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所以这个行业绝大多数是现实主义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事,而我是理想主义者。
      ——不过,妥协是一种巨大的力量,这个道理你很早就知道了。像你们这样的一批法律技术工作者会成为中国的主流力量吗?
      张:主流会是我们,我们主张曲线救国。像余杰这样的人是斗士,是种姿态,我们需要这种人,他们是先驱式人物,但不会是中国的主流。其实,我和许志永做的一些事情已经超前了,我们会时刻保持理性,保存实力。

    张星水的前额,张星水的笑,张星水的脸,不具任何的棱角。
    他说过,他不是斗士。
    只是,他把所有扰人的头发统统都甩在脑后,前额宽敞明亮,无畏的智慧在那里闪闪发光。所以他胆敢扛鼎问天,能够力挽狂澜。
    张星水理解孙大午,因为他站在法律之外,也许法律最本质的东西必须在法律之外寻找。他说:“法律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人类社会应有超越法律的更高境界追求。” 孟德斯鸠早已透露,法律和哲学的精髓深深相通。
    我们又何妨说他们正在追日呢?太阳以西,未尝没有永恒的光明。
    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
    随他去吧,既然神总是在用讽刺的眼光看着人类。
    夸父追日,也是幸福而去。他随身携带的木杖,化作了绿叶茂盛、鲜果累累的桃树林,人们说,那是夸父留给后世的理想追求者们于漫漫长路中遮阳蔽雨,充饥解渴。
    谁说我们不需要那样的昭示,就算新一代的成长晃晃悠悠,支离破碎,一塌糊涂。

    扛鼎问天,力挽狂澜,张星水并不孤独。
    2003年,中国深深动容,为了那些名字,那些维权的勇士们。
    力量所在,必将穿破坚冰。
    也许泪流满面,也许抖擞精神,也许尚在追问,然而依旧前行。
    因为,总有一种力量……
    正义的力量“通过孙大午案件,我感觉到正义形成的合力是多么巨大。”
    ——孙大午被判缓刑四年,依然有罪,但你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这样的结果,就你个人来说,是否满意?

    张:有人说这样的结局是双输,我不同意。就法律来讲,在中国,我认为是双赢。通过孙大午案件,我感觉到正义形成的合力是多么巨大。这些正义的力量包括专家、舆论、媒体、网络、法律辩护团和民营企业家,大家的联合形成了一种合力,而这股强大的合力导致原来想整孙大午的背后力量最终不敢露面,并最后达成妥协。虽然中国没有辩诉交易制度,但我觉得孙大午这个妥协就是通过辩护交易达成的,这是力量对比的妥协。

    (注:辩诉交易又称辩诉协议,它是指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院开庭审判之前,对被告的定罪和量刑进行协商和讨价还价,检察官通过降低指控或向法官提出减轻量刑的建议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一种活动。)
    ——在你和许志永之前,北京的一名律师朱久虎已经介入,你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获知孙大午案,又为什么毅然介入?

    张: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听报告时,我认识了原《中华英才》记者杜兆勇,在孙大午出事之前他曾采访过孙大午。他告诉我河北徐水的民营企业家孙大午出事了,需要法律援助。而许志永在北大就听过孙大午关于三农问题的报告,印象很深。出于对三农问题的共同关注,我和许志永商量,应该站出来替孙大午说话。一直以来,我和许志永都非常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既包括含冤受气打官司的人,也包括一些中小民营企业,他们并没有享受到政策贷款平等的保护,贷款融资渠道往往不畅通,白手起家已是非常艰难,有时候却还受到政府的打压和歧视。
    ——你其实是一个民权律师。你个人履历上有一句话显得很显眼:尤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状况充满了关注与同情。是一种打抱不平的情绪吗?

    张:我从小就有一个特点,喜欢打抱不平。如果我看见一个很弱小的人被一个很强的人欺负或者说小孩被大人欺负的时候,我是非管不可的。我特别同情弱者,小时候最喜欢读的书就是《七侠五义》和《水浒传》。我欣赏宋江这样的人,既不滥杀无辜又匡扶正义,还在生活中经常周济弱者。
    ——你曾经也替圆明园画家村原来的村长严正学打过官司。一开始是民告官,后被政府劳教两年,之后又控告公安局对他进行殴打,这也是轰动一时的案子。后来严送了你一幅画,并题词:扛鼎问天,力挽狂澜。你怎么理解?

    张:替天行道。不是替谁行道,而是主持公平正义,替老百姓说话,替天下说话。
    ——“替天行道”这样的词如今快要听不见了吧?

    张:当今的中国社会确实需要有良知的人站出来替天行道。我欣赏宋江,还因为他最终实现了从小我到大我的转变,从原来周济周边的弱者给予无偿帮助,到后来在梁山泊提出“替天行道”——替天下苍生主持公道,这是一个思想的转变,从量变到质变。
    ——这种强烈的锄强扶弱情结是源于曾遭受过不公吗?

    张:不是。我父亲虽然曾在安徽五七干校接受过好几年的劳动教育,但并没有受到特别不公的待遇。4~6岁时我也在那儿待过。我是在城市长大的。到了安徽,周末坐车到街上赶集的时候,才感觉到中国的农村是多么贫困。满街都是光着屁股的小孩,很多和我同龄。当时我就想,农村孩子怎么穷得连衣服都穿不起,虽然自己的衣服也打着补丁,感觉到农村与城市的等级之分,印象很深。后来上中学上大学的时候,体验就更深了。社会上很多人因为弱小而无助。我就开始想是不是能把自己的精力用于帮助别人。
    父亲过去是抗美援朝志愿军空军的飞行员,后来一直在公安系统和政法系统工作。他是个很正直的人,这也许也给了我影响,让我很早骨子里就有了一种正义的责任感。
    信仰的力量“我很难相信一个胸怀国家的人没有信仰!”
    ——《水浒传》里,宋江能与官府朝廷共处,也能跟农民兄弟包括像李逵这样杀人不眨眼的不法之徒保持良好的关系。其实他是最大的妥协者。现实中,你也交游广阔,善于协调关系。但是孙大午却正好栽了这个跟头。也许你同情孙大午,但是,你还理解他吗?

    张:理解。说理解是因为我们理念相通。传统“仁德”儒教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宋江。而大午集团的敬儒池也让我印象深刻。中间大堂拜着孔子,旁边站着他的两个弟子,子路和子贡;右侧供着夜读春秋的关云长,左侧供的是岳飞。敬儒池后面是一个关于中国历史的长廊,从盘古开天地到辛亥革命再到中华民国建立,中间是孙中山的塑像。孙大午实际上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好人。一方面,他讲究儒学思想,孔孟之道提倡的仁义道德、忠义礼智信,礼义廉耻他都讲;另一方面他又信奉共和思想,推崇孙中山的民主共和、三民主义、五权分立思想。给我的感觉,他是很有思想、很有内涵的企业家。他“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生存为发展”,其他企业家都觉得奇怪:你不以盈利为目的,你做企业干吗?企业家都追求利润最大化。
    当然,他还是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毕竟你是在中国目前的这种体制下做企业,企业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政府,民营企业要寻求发展,资金的解决就要依赖于银行,而银行绝大多数是政府的银行。他不是不懂中国国情,只是有股清高,是一个“另类”。

    ——你一直信仰佛教,同时对中国的儒教深感兴趣,如今又信仰基督教,信仰不是一件很严肃的问题吗?
    张:但信仰绝对不是互相对立的事情。我观点的形成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最初,像大部分的中国孩子那样,我相信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在河南大学的四年,因喜欢武术而常去嵩山少林寺,师从住持释永信从而信仰佛教,后来受朋友们的影响接触基督教。对于中国儒教的兴趣则是由来已久,现在我还经常和新西兰的弟弟打电话谈《二十四史》和新儒教的问题。其实任何一个宗教,都是“修行”二字,并且让我在积极入世与消极处世之间得以平衡。也许正因为我真的是善于妥协的人,所以在我眼里没有任何根本的对立,宗教间的相同之处即是精华:与人为善、自我修行、济世救人……善与忍,心才平和。其实,妥协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这是一种真正的智慧。
    ——所以当你接触到林肯、曼德拉、马丁·路德·金、圣雄甘地等人的传记时,你找到了更具强大力量的信仰。

    张:我最崇拜的是圣雄甘地,在英国,他接受了法律教育成为职业律师,回到国内便由一个穿洋装的职业律师变成一个赤脚的独立斗士。他的性格里既有斗士的一面,也有妥协的一面,所以主张非暴力不合作。某种程度上他和宋江有相通之处,具有威望,爱国,不愿意以暴力对抗政府。我和许志永都非常崇拜这些人,我们都具有相同的职业背景。1999年,我在美国留学攻读法学硕士主修侵权法。那时,我去了林肯纪念堂、蓄奴严重的几个州以及美国首任首都《独立宣言》起草地费城,对美国的治国理念和法制社会有了深刻的了解。回来后,我传统的儒学思想有了转变,增加了民主、法制、宪政的思想,从自由的朴素主义向宪政主义过渡。可以说我的宪政思想是从美国回来后形成的,这恰恰是我和许志永的结合点。
    ——许志永、滕彪和俞江三博士就《收容遣送制度》向全国人大提起违宪审查的动议,其维护民权的斗士姿态也是很明显的。你们的相识与合作是否源于这样相同的理念?

    张:对。三博士的新闻是由我政法大学同学《中国青年报》法律版记者崔丽首发的,而我也一直关注此类案件。所以我通过崔丽与许志永取得了联系,谈话间非常投机,相见恨晚。因为我们都非常关注弱势群体,说白了就是民权。民权就是老百姓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说大了就是生存权、发展权。

    理想的力量
    2001年,张星水回国后创立京鼎律师事务所;2003年,他与许志永共同成立北京阳光宪道社会研究中心。

    “鼎”,取义国之重器,三只脚,三权分立,权力制衡;“阳光”寄意公开,让宪政之道暴露于阳光之下。就是这么两个词,构筑了张星水们的理想。
    ——你们的理想是走宪政之道,什么是宪政? 
    张:宪政的实质就是权力制衡,它是由人民设计很好的规则,制衡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三权分立: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立,互相制衡,制衡是为了保障人权,保障人民的权力,而宪法是人民权力的保障。
    ——在这个时候提出宪政,意味着什么?

    张:2003年出了三个很重要的案子,而这三个案子都和宪法有关。SARS案子,蒋彦永站出来说你不能欺骗公民,国家有义务将真实情况向国民披露。这就是说,你剥夺了宪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违宪。孙志刚案件涉及人的权利、人的尊严,许志永他们站出来说这条法律错了,为什么错了?收容遣送错了,你剥夺了公民在宪法中赋予的人身尊严、财产尊严,你的随意逮捕侵犯了公民不经过审判不得被随意限定人身自由的权利,另外还有人身的迁徙权。这就是说该法破坏了宪法的准则,违宪。孙大午案件,我和杜兆勇、胡星斗、许志永共同认为国务院247号令《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错了,因为你违反了宪法关于公民和组织企业法人平等的保护权,为什么民间的融资计划被认为是违法的,而民间到银行里交就被认为是合法的。所以我们认为只有法律站出来说你哪里错了,哪个法律违宪了,哪个政府行为违宪了,才能有民主将来的发展。许志永14岁就在日记里写道:“我将来的使命是为全体中国人民效劳。”杜兆勇在20岁时就开始研究宪政,我也认为中国未来的民主之路将从违宪审查突破。
    ——介入孙大午案件之时,你们是否信心十足?

    张:介入时候,我和许志永是比较有信心的。孙大午这个案子的确是个非常好的素材,它恰恰暴露了两个问题:一个就是中国民营企业生存发展问题,涉及到民营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第二个就是暴露了农民的待遇问题。孙大午本身就是一个农民企业家,相当大程度代表了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他在农村问题、农民待遇和农村政策方面又有独到见解。所以,我们觉得这个案子是个非常好的切合点,让我们能够提出法律上的热点。如果我们没有信心就不会两次向全国人大上诉。我觉得,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地站出来,向政府、法院、某些势力和看不见的黑手说,“你错了”。也许,按现有的法律你是对的,但你违背了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振臂疾呼的时候,有英雄的意气吗?

    张:没有。不仅没有,而且我们认为我们就是老百姓,就是公民。公民就应该站出来说话,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只有将公民的权利汇总起来形成一种力量,才能够与某些强权形成制衡。民间的声音太弱了,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阳光宪道”就是一个选择具有广泛社会意义的个案进行法律援助、推动中国法律人权进程的机构。按照社会学家的划分,目前中国处于后集权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化的过渡阶段;而你们将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最幸福的第一代公民。

    法律的力量
    “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理念,用理性的声音跟政府对话。我们的保护伞是法律,我们的盾牌是法律,我们手里拿的剑还是法律。”
    ——近年来,法学界人士走到了公共生活的前台。中国主流社会的历史舞台上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身影。2003年,他们的力量有目共睹,为什么会是他们?
    张:恰恰是律师身份的特殊性,才决定和造就了律师和法律共同体这个阶层在中国将来民主宪政道路上的重要作用。一切依法行事,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都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民权的代言人,我们是律师,有激情感性的一面,更有理性的一面,这就是为什么虽然我们在前进过程中遇到种种障碍和风险,但还能按照我们的设计思路走,始终保持个体完整性的原因。
    ——从什么时候开始起,你意识到法律作用的巨大?
    张:这些年我代理了很多弱势群体案,包括严正学民告官。在私权力和公权力抗衡的时候,我发现私权力是多么的弱小,灭掉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么容易。当时我就认为必须得有私权力的代言人站出来。未来的中国公权力和私权力必须达成一个平衡点。中国的公权太强了,私权太弱了。如何突破?只有通过法律。法律突破有两个途径,一个是个案突破,一个是立法突破。个案突破就是孙大午等案的突破,立法突破就是我们不停地呼吁国家废除僵化的旧法,变革法律,不停地向全国人大上书。
    从那时开始我就发现法律的重要,而我们没有发挥出它的潜能。我们把它发挥到极至,就是违宪审查,置一切的不公于死地。在中国这种国情下,我认为能成就事业的是法律派。
    ——你算是律师群体中理想主义较为浓重的一个吧?
    张:我的确不是个安分守纪的律师,喜欢广交朋友,也常常感到社会的不公。印象中的成长环境是灰色的、冷酷的,没留下什么美好的东西。律师多数属于中产阶级,是脱离于政府之外的独立的民间力量,可以算作个体户或自由职业者,对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所以这个行业绝大多数是现实主义者,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事,而我是理想主义者。
    ——不过,妥协是一种巨大的力量,这个道理你很早就知道了。像你们这样的一批法律技术工作者会成为中国的主流力量吗?
    张:主流会是我们,我们主张曲线救国。像余杰这样的人是斗士,是种姿态,我们需要并尊重这种人,他们是先驱式人物,但不会是中国的主流。其实,我和许志永做的一些事情已经思想超前了,我们会时刻保持理性,保持克制和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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