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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青年法学家:许志永博士
许志永博士曾与滕彪博士、俞江博士在2003年针对广州发生的孙志刚案共同上书全国人大要求针对《收容遣送管理条例》进行违宪审查。随后,许志永博士又与张星水律师、朱久虎律师共同成功代理河北孙大午案件,许志永博士在2004年还参与代理了轰动全国的《南方都市报》程益中、喻华峰一案。2005年,许志永博士主持了“中国信访制度”的民间调研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
许志永看起来30岁左右,身材适中,黑色的西装掩不住活力,说自己的时候语速缓慢,说到“人大”、“社会公益”时却侃侃而谈。他这样介绍自己:出生于河南民权县的一个乡村医生之家,童年在农村度过,所以对农民的生活之苦有一些感性的认识。许志永曾两度在企业工作,两次从商的经历让他更认清了自己的路,他说:“第二次在企业中工作以后,我发现距离我原来设想的通过经营企业来做公共服务的路越来越远。我的兴趣是公共服务、公共利益,或者说社会公益。比如法律援助,或者看到不公的事情要提供帮助等,从中可以得到一种较大的乐趣和幸福感。所以我确信经营企业的路不适合我。”
这个兴趣还让他在读博士之前有过边走边看的想法,他说:“只要有做公益事业的机会,我便可以放弃博士。”但是博士生活不仅提供给许志永做公益事业的机会,而且更增强了他从事公益事业的能力,使他能和一些同样富有公益心的人结为朋友。
许志永帮助过很多身处困境的人。许志永表示他一般会给这样的弱者提供援助:此人的遭遇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性;和某个不公正的制度相关联;此人在道义上站得住;有把握提供有效援助。他说他是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判断,尽可能多地听取各个方面的声音,综合判断形成内心的确信以后才提供帮助。他说:“在对抗不正义时,有时仅仅靠法律不足以形成力量,只有民众包括我从心里真正的认同才能形成力量,这也就是民主的力量,是真正援助弱者、推动社会变革的力量。”
许志永给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做公益事业的人。他深情地说:“我有一个梦,希望中国繁荣、民主、和谐。我很忧虑,经济的发展也在伤害一些人。从长远来看,中国要繁荣,需要经济发展,也需要公益推动。”“所以我们应该做一些事,力所能及的事。我做这样的公益事业,和别人有点差别,我是以一个专业化的身份在做。”许志永平静地说。

志永、星水,2003年夏,在北京国家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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